房屋設計的產品為建筑、結構、設備各專業的圖紙與說明書及其概算,作為房屋施工的依據。那么你知道它的歷史沿革與設計流程嗎?
歷史沿革:
中國古代有專門掌管房屋工程的工官制度。在戰國初,最早一部科學技術書《考工記》中工官稱作匠人,唐朝則稱為大匠,主要工匠也稱為都科匠,從事設計繪圖并主持施工。漢朝初期,中國房屋設計已有了圖樣。7世紀初,隋朝使用了百分之一比例尺的圖樣,并配合模型進行房屋設計。清朝的雷發達號稱樣子雷,主持如北京故宮等宮廷建筑的設計。
在埃及、西亞、波斯、希臘和羅馬也有很多高水平的建筑設計作品。公元前 1世紀古羅馬最負盛名的建筑師維特魯威創立了歐洲建筑體系的“建筑學”,著有《建筑十書》。他首先提出了堅固耐久、方便實用、美觀悅目的建筑思想,為后人長期沿用。
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,由經驗設計進入了科學設計,在歐美許多國家中由專業人員組織建筑結構設計事務所,經營各種工程的設計業務。20世紀30年代,中國也一度出現過建筑結構設計事務所。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,房屋的設計任務主要由國家機構──設計院承擔。在80年代經濟體制改革中,出現了部分的集體聯營建筑結構設計單位。
設計流程:
準備階段
根據工程計劃任務書進行選址;搜集自然環境資料;進行地形、工程地質勘察和水文地質勘察;配合城鎮市政規劃、上下水道、能源、道路和交通等要求,結合經濟效益、社會效益、建筑材料來源和施工技術等提出擬建房屋的可行性分析。
初步設計階段
總平面布置設計,工廠的工藝流程,建筑平、立、剖面和結構選型,主要設備和材料要求,以及投資概算。
技術設計階段
主要任務是解決各專業間的矛盾,通過分析計算,調整設計,確定技術措施,為施工圖設計準備好應有的技術條件。
施工圖階段
將技術設計按實際施工或制造的要求,繪制全部施工圖紙和編制有關文件。在恪守國家規定的設計法規和設計規范、規程及其他有關設計標準的前提下進行設計。
好的房屋設計不僅可以幫我們節省物力財力,還能讓我們置身于安全舒適的環境中。